德國投資移民入境須知
大多數非歐盟國民都需要簽證或居留許可才能進入和逗留德國。持有另一歐盟成員國的申根簽證或居留證,外國人可以在德國逗留有限的時間,但不能在德國工作。那么今天我們就來看看德國投資移民入境須知吧!
短途旅行–申根簽證
對于商務旅行或旅游旅行,簽證申請應在實際居住國的德國大使館提出。此類入境簽證不能更改為在德國的居留證,也不允許從事有酬職業。在德國逗留期間,可以進行投資,例如成立公司,股份轉讓,購買房地產等。另外,投資者可以由位于德國并持有有效代理人的代表。
出于某些目的長期停留
居留許可的目的
自主就業
就業機會
研究/學校
語言課
家庭
在德國長期居住或工作需要居住許可證。出于某些原因可以授予它。居住在國外的申請人親自向德國大使館提出申請,然后由德國地方當局介入,并為該目的頒發入境簽證。沒有機會質疑拒絕,因此應仔細準備申請。由于主要決定是在德國做出的,因此指示國內律師不僅準備申請書,而且遵守程序并與相關當局保持定期聯系,這是一個優勢。
入境后,當地移民局將把入境簽證更改為居留證,以供申請。居留證允許在歐洲大陸大部分成員國的所有申根成員國免費旅行。
關于規定,如果持證人每年至少在德國停留183天以上,則其居留許可或居留許可可能會失效,應提前提出豁免申請。另一方面,邊界的控制標準很低,只有少數幾種拒絕進入的情況。
企業家
議事錄
收集文件和
相關信息
準備申請書和商業計劃書,公司章程草案,董事服務合同,文件翻譯
非正式預申請(如果可能)
如果可能,在德國大使館或德國當地辦事處進行申請
在德國當地辦事處將入境簽證更改為居留證
時間:6-8周
對于那些打算在德國擔任自己公司董事的人,簽證申請必須附有一份商業計劃書,以表明德國人對該商業活動的特殊興趣。申請人可以自由決定在申請被批準之前還是之后應該找到公司。該決定對當局的評估沒有影響。第一種選擇可以節省時間,因為簽證程序和基礎程序是并行進行的。如果申請被拒絕,后者節省了無用的啟動費用。申請程序大約需要6到8周。根據德國地方當局的做法以及律師的聲譽,可以提出非正式的預申請,以便獲得正式申請的法律確定性。
如果董事已在德國當地登記處注冊并成立了公司,則入境簽證將更改為居留證,通常有效期為一年。一年后,主管機構將檢查企業是否符合業務計劃,以授予一年或兩年的延期。如果不符合要求,則有很多機會做出反應并獲得擴展。三年后,董事可以申請和解許可證。
雇員
那些申請居留許可的人必須符合在德國工作的雇員的特定標準。對于與外國有關的業務,應結合員工的特殊經驗或推薦人,準予準確準備的申請。首次居留許可通常授予一年,如果仍符合特定條件,則將延長。持有居住許可證五年,可以申請定居許可證。
家庭
如果出于家庭原因申請居留許可,必須證明已經居住在德國的人有足夠的錢養家。當然,家人不需要花錢。通常包括家庭成員的有限許可。
變更居留許可的目的
通常,可以在德國直接更改居留許可的目的(例如,從家庭轉到工作,從工作轉到自雇)。除非在某些條件下,否則只能更改語言課程或學習的居留許可。從德國大學畢業后,學位持有者可以申請一年的居留許可,使他可以在德國市場上找工作。在此期間,無需離開國家就可以將原因轉變為(自營)就業。
然而,一些地方移民局并不那么嚴格,并向完成語言學校或放棄學業的人發放了(自營)就業的居留許可。否則,申請人返回其原籍國,在德國大使館申請入境簽證,然后返回德國。如果在德國準備充分的申請(例如通過非正式的預申請,請參閱上面的企業家信息),那么離開德國的時間只有2-3周。
結算許可證
經過三年的自營職業或五年的就業(家庭成員或學生的期限可能有所不同),此人可以申請居住許可證,該許可證允許在德國無限期居住和不受限制地從事任何工作。不再需要特殊的用途。申請人必須遵守一些其他要求,例如語言技能和其他通常不難滿足的要求。自雇人士在2004年之后獲得了第一份居留許可,后來他們申請居留許可時必須證明其享有養老保險。
歐洲長期居留證
歐洲長期居留許可證必須不受限制地授予。它在歐洲居住國具有穩定的地位,并可以輕松獲取在其他歐洲成員國的無限制居住許可證。
可以在一個成員國居住5年后授予該獎學金,在該成員國中,工作時間應全部計入,學習時間應計為一半。與德國定居許可相比,后者通常是一個很大的優勢,后者通常不考慮上學時間。
入籍
持有居留證7-8年后,可以申請入籍。整個過程需要3到10個月,具體取決于地點。
德國投資移民入境須知就是這些,如果您還還想了解更多關于移民德國的事情,請閱覽我們德國移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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