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移民家庭團聚申請是什么移民方式?
有許多朋友們資詢德國藍卡移民的事兒,紛繁蕪雜說到移民初心全是為了寶寶。那么有關藍卡的家庭團聚難題,用到幾日時間和大伙兒共享某些技巧,今日要和大伙兒共享的是有關德國家庭團聚簽證的申請資料。
依據使館的規定,梳理出這份明細,便于申請辦理家庭可以合理提前準備,盡早取得簽證在德國團聚,詳細如下:
1.親筆簽名的旅游護照簽證(申請辦理時護照有效期許多于6個月),并另附護照照片頁的影印件2份
2.2份用德語填好詳細并均由法定監護人彼此(或獨立行駛監護權另一方)手寫簽名的長期性工作簽證申請表(在簽證處領到或從大使館網址www.china.diplo.de免費下載)
3.3張同樣的最近白色背景護照照片
4.中國國籍的申請者:《戶口本》原件、個人信息頁的德文譯文翻譯和各2份影印件(《戶口本》原件只需打印個人信息頁);非中國國籍申請者:我國綠卡件原件和2份影印件
5.從入關生效日在德國合理的醫保證實原件和2份影印件
6.小孩出生證原件,歷經雙驗證并附德文譯文翻譯的公證書原件及各2份影印件
7.法定監護人旅游護照簽證(務必打印護照簽證里有紀錄的全部網頁頁面,簽名網頁頁面也不可或缺)和工作證實的各2份影印件
8.假如法定監護人已在德國衣食住行,法定監護人在德戶口備案證實及2份影印件(申請辦理時距戶口備案證實批準時間不超出6個月)
9.己婚或離異證實
a)爸爸媽媽結婚證書原件,歷經雙驗證并附德文譯文翻譯的公證書原件及2份影印件。或是(假如爸爸媽媽離婚)
b)父母離婚證實(人民德院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原件,歷經雙驗證并附德文譯文翻譯的公證書原件及2份影印件。
10對(將)與爸爸媽媽另一方在德國衣食住行的小孩:
a)相互行駛監護權的爸爸媽媽對方有關愿意小孩辦理簽證、搬家德國的詳盡聲明書原件,歷經雙驗證并附恰當德文譯文翻譯的公證書原件及2份影印件
聲明書中須注明:
法定監護人彼此及小孩的詳細資料(名字、出生年月)
在我國衣食住行的法定監護人另一方愿意小孩辦理簽證并搬家德國
留意:聲明書中不可包括監護權遷移的內容,不然將沒德在德國駐華使領事館開展驗證。或是
b)由人民法院判決且經雙驗證并附恰當德文譯文翻譯的獨立監護權證實公證書原件和2份影印件
聲明:本文圖片來源于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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