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家庭團聚簽證要求和申請流程
德國以其工作和職業發展機會吸引著來自世界各地的個人。此外,一旦這些人找到工作并在德國定居,他們有權帶家人加入他們的行列。德國移民局已經為家庭團聚建立了簽證,即德國家庭團聚簽證,但并非每個人都需要遵守簽證要求。
前往德國的家庭團聚簽證有哪些要求?
最初,您的親戚,配偶或伴侶在德國居住,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才能使您獲得德國家庭團聚簽證:
居留證。
健康保險。
財務穩定性的證明。
足夠的空間供您留下。
被認為足以獲得家庭團聚簽證的收入是在扣除租金或貸款后計算的,且不得低于家庭可享受國家福利的限額。
此外,對于六歲以上的每個家庭成員來說,足夠的空間意味著必須至少有12平方米。對于六歲以下的兒童,必須有10平方米。
配偶/民事伴侶家庭團聚簽證要求哪些?
如果您要加入在德國生活和工作的配偶/伴侶,則您最初必須年滿18歲,并且具有德語基礎知識。
如果您的配偶/民事伴侶屬于以下類別之一,則沒有年齡或語言要求:
歐盟藍卡持有人。
是自雇人士。
在德國具有研究員身份。
在德國具有很高的資格。
如果你的伴侶頒發居留證,而你已經結婚了,那么你就可以拿到證為好,如果你只是滿足要求。另一方面,如果您的配偶在結婚后獲得了許可,那么您可能需要等待兩年才能提出申請。此外,請務必與德國大使館聯系,以便他們為您提供具體信息。
此外,德意志聯邦共和國不承認一夫多妻制婚姻。因此,如果居民在德國帶來了一位伴侶,將不允許他們再次這樣做。
兒童家庭團聚簽證有哪些要求?
帶家庭團聚簽證將孩子帶到德國的要求取決于孩子的年齡和身分。如果父母是藍卡持有人,擁有定居許可或出于人道主義原因的居留許可,則他們可以輕松地將其子女帶到德國而無需滿足任何要求。
如果父母雙方都是德國居民,則他們可以申請帶孩子。如果單親父母希望將其子女帶到德國,則必須對子女進行監護。如果父母雙方都享有照料權,但其中只有一位是德國居民,那么非德國居民的父母必須授予德國居民監護權,以便他/她可以申請家庭團圓簽證。
16歲以下的兒童無需滿足任何要求即可加入父母。年齡在16-18歲之間的人不得結婚,并且必須說流利的德語才能獲得家庭團聚簽證。
其他家庭成員的家庭團聚簽證要求是什么?
如果父母想通過家庭團聚簽證加入未成年子女在德國,則父母必須具有照料或監護子女的權利。這意味著,在以下情況下,父母可以加入其子女在德國的生活:
在德國,沒有監護權的父母。
如果孩子有居住證。
如果孩子有定居許可證作為安置難民。
這意味著該家庭的其他成員(父母,兄弟姐妹,阿姨,叔叔等)只有在遇到特殊困難的情況下才可以在德國加入他們的親戚。如果居住在德國的家庭成員或想移居德國的家庭需要只能在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提供的家庭支持,則他們有資格申請家庭團聚簽證。
如何申請德國家庭團聚簽證?
要申請德國家庭團聚簽證,您必須與您本國的德國大使館/領事館預約。如果您的祖國沒有德國大使館/領事館,則可以在鄰近國家/地區找到一個。
您必須提供德國簽證申請所需的所有必要文件,并根據要加入的德國人提供具體文件。
申請赴德國的配偶/家庭團聚簽證所需的具體文件為:
兩種申請形式,而不是一種。
配偶的護照副本(如果他們是歐盟公民)。
配偶的居留許可副本(如果不是歐盟公民)
結婚證書原件。
基本德語技能證明。
申請未成年人家庭團聚簽證的具體文件包括:
父母雙方的護照副本。
出生證明。
采用證明(如果適用)。
監護令(如果父母離婚)。
父母的死亡證明(如果其中一位父母去世)。
父母的同意書。
注意:在提交申請之前,請確保與您所在國家的德國大使館/領事館核對所需文件,因為它們可能會要求其他文件。
德國家庭團聚簽證要求和申請我們就介紹這些,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多謝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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