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國工作申請德國工作簽證,家屬相隨而行!
德國擁有歐洲最大的經濟體,并且經常是工業數字化發展的負責人,因此一直困擾著IT人員的短缺。德國聯邦信息技術協會(Bitkom)在2016年初發現,大約60%的德國企業缺少IT人員;共有43,000個空缺職位。尤其需要云計算,數據分析和應用程序開發等領域的軟件專家。
為了在德國工作,準移民僅需獲得德國居留證即可獲得在德國工作和居住的權利,而不是單獨的居留和工作證。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以色列,日本,新西蘭,瑞士和其他一些國家的公民可以在留在德國作為訪客的同時申請居留和工作許可證。但是,這些國家的公民只有在其工作和居住許可申請獲得批準后才能在德國工作。
其他大多數國家/地區的公民在進入其德國大使館或領事館之前必須申請并獲得居住和工作許可證。
申請程序如下:
第1階段:候選人在該國居住的德國大使館收到候選人的居留許可申請(該申請還提供進入勞動力市場的機會)。
第2階段:大使館將申請轉交給工作所在地的移民局(Auslaenderbehoerde)進行初步批準。移民局與簽發許可的當地就業局(Arbeitsamt)合作,做出決定。
第三階段:如果候選人的申請獲得批準,大使館將向候選人提供入境簽證。
階段4:到達德國后,外國國民和任何隨行的家庭成員必須向當地外國人當局申請工作和居住許可證。
某些人無需申請工作許可即可自由工作。這包括與居住在德國的德國公民結婚的外國人。
一般而言,配偶享有與德國已經擁有的配偶相同的權利。因此,如果德國的配偶有權工作,則加入他或她的配偶也將享有該權利。
如果父母雙方(或擁有子女監護權的父母)均具有居留許可,則兒童有權在德國加入父母,直至16歲。如果16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會說德語,或者當局認為孩子可以在德國融入社會,則有權在德國與父母團聚。如果孩子與父母或具有監護權的父母一起移居德國,并且父母雙方(或具有監護權的父母)都持有居留許可,則同樣適用。
在德國,同性伴侶可以建立類似于婚姻的伴侶關系或公民聯盟。這種關系中的外國伴侶也具有與已婚配偶相同的基本權利。
德國工作簽證申請條件
1.德國認可的本科以上學歷
2.多年相關行業工作經驗
3.英語或德語水平可以滿足德國當地工作及生活
4.在德國或歐盟當地沒有可以替代的相似人才
附屬申請人申請條件:
主申請人合法配偶
18歲以下子女
聲明:本文圖片來源于網絡
了解詳細的德國移民福利
請您至少填寫手機號方便您咨詢